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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媒体发布公告,统一取缔重庆市内机构开展的p2p网络贷款业务,这不影响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据悉,重庆市自2007年以来持续开展网络贷款新闻中介(简称p2p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重庆市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检测合格,所有p2p网络贷款业务也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和备案。

此外,该网站还发布重庆市29家报告p2p网贷业务结算并拟主动退出的单位,公示期为15日,拟退出单位在正常公示结束后,根据退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并于P222;3.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统一取缔重庆市其他单位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

财讯:重庆全面取缔市内机构开展的P2P业务 但不影响已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公告称,p2p网贷机构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贷款平台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 另外,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建议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法处理。 因涉嫌犯罪行为发生出借人损失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展开翅膀)

标题:财讯:重庆全面取缔市内机构开展的P2P业务 但不影响已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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