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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标准增加110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从去年7月1日开始适用。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编修订),经我市委员会、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段增加110元。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纳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五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二)累计缴纳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三)累计缴纳时间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四)累计缴纳时间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五)累计缴纳时间达到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6)从第13个月开始,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将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为1652元。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在年7月1日前办理不重复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不补发。

五、各区、街道(乡镇)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推广,认真做好确定性就业,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全额发放给失业人员。

暂且通知你。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1日

标题:财讯:北京最新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每档增加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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