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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机构批准事业,或者按照即将公布的准入新规走上正轨。 去年6月首次征求意见后,8月18日,银保监会下发征求《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再次确定代理、经纪和公估三大保险中介主体机构持牌、人员持有的要求 其中,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对保险中介机构股东和高级管理层的资格审查提出了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弥补保险中介批准工作几乎断层的几年,在准入新规正式实施之前,中介许可批准有望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财讯:保险中介机构准入新规迈入正轨   牌照审批有望回归正轨

年6月,银保监会就《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和备案实施办法》发布了第一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初稿》),统一了《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三部规定中的准入细则 此次《意见稿》对《初稿》内的条例进行了少许合并删除,对部分指标进行了修改,从整体上提高了保险中介机构及其申请人的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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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地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1000万元改为2000万元。 商业银行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中近三年的违法违规情况出现了近两年的情况。 另外,除了保险中介企业申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中有5家以上的子企业,其中至少2家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条件外,此次新增还要求至少1家子企业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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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是保险企业服务的延伸,促进一点中介也不规范的保险经营活动,本规定将保险企业股东参与的经验适用于保险专业中介。 中国社科院保险经济快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此次《意见稿》的编纂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除加强对保险中介股东资格的考核外,还按照承包单位持牌、人员持股的大致情况,《意见稿》对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任职资格、考核资料和任职资格许可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并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列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上级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认为,此次《意见稿》落地的下一步将是工作人员资格考试的逐步恢复。 他过去应简政放权的要求取消了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的考试,使其位于银保监会和保险业协会之间的两个相关地带,但长期以来认为这不利于领域的快速发展。

长期以来,保险中介机构的审批情况基本停滞,因此许多保险中介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进入了这个市场。 王向楠解体表示,审批工作停滞的原因,第一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多,新机构通常无法提高服务水平。

对比部分保险中介专业化程度低、风险管理能力弱、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监管部门也在提高门槛。 去年,原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规定保险中介服务集团企业以及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公司、银行邮政公司、保险企业投资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保险代理、经纪企业及其子公司和全国性的保险代理、经纪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 这项规定直到10月才开封。 但是,从之后的保险中介牌照审批数量来看,行政许可的审批还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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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规落地会对整个领域产生什么影响,王向楠表示,要检查库存,整顿秩序,确定规章后,使牌照审批正常化。 新发放的牌照数量可以参考保险市场总量、专业中介的功能作用、专业中介的平均规模、机构退出等来决定。 (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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