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21字,读完约4分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1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事项的通知,在执法中,应当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体的正当采用和非法采用的界限。

执法

必须区分合法录用和非法录用的界限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在日常工作中引导公司正确认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 在执法中,为了准确区分驰名商标字体的正当采用和违法采用的界限,公司可以如实陈述在经营活动中商标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有意淡化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法律性质,将驰名商标字体视为荣誉称号加以强调采用,推广

财讯:国家知识产权局: 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采用界限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时限调查驰名商标案件。 在立项主体中,与驰名商标保护有关的商标违法案件,由市(地、州)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立项机构)通知管辖。 经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起草权限的区市经济社会等具有管理权限的省直铁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继续办理此类案件。 省铁县(市、区)有新增或者调整,拟取得驰名商标起草权限的,应当及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财讯:国家知识产权局: 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采用界限

我给你查一下

决定是否在15个工作日内立案

在调查时限内,通知要求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由起草单位调查驰名商标保护的违法行为,决定自收到当事人书面请求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立案,有特殊情况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延长15个工作日 初步审计符合规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将驰名商标认定指示书、案件资料复印件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告知当事人理由并及时处理。

财讯:国家知识产权局: 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采用界限

审计部门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自收到驰名商标指示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核实和审查。 审计符合规定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指示,并提交起草材料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审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将有关资料返还起草机关。

财讯:国家知识产权局: 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采用界限

通知强调,要比较有效地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和采用。 具体包括加强审计。 当事人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起草单位应当指导当事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汇总表》的填写,并审查和核实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财讯:国家知识产权局: 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采用界限

强调重点,并告知切实加强驰名商标保护。 首当其冲的是及时的保护。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调查商标违法案件的需要认定的驰名商标,起草单位应当在批准后60天内依法保护,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文件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起草单位按时提交解决结果,并自收到抄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保护情况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

财讯:国家知识产权局: 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采用界限

在商标违法案件中,当事人的商标作为我国驰名商标受到行政保护的,有关商品与原驰名商标保护时的有关商品相同或者类似,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没有异议,但异议理由和提供的证据明显不足以支持该异议的,起草机构

摘要

将建立相关数据库

该通知还以驰名商标为重点,强调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 对各地在本辖区内经行政认定并持续采用的驰名商标进行汇总整理,形成驰名商标案件的联系名单,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 首次提交名单后,会定期提交情况和新闻变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相关数据库,向商标行政执法人员开放,支持各地执法工作。

财讯:国家知识产权局: 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采用界限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调查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事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各地要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营者环境的高度政治责任感,让专家做好驰名商标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驰名商标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评估,并及时监督监督。 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报告工作人员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财讯:国家知识产权局: 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采用界限

文/本报记者藏丽爽

标题:财讯:国家知识产权局: 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采用界限

地址:http://www.cmguhai.com/cxxw/16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