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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唐山4.5级地震发生后,浙江台州网民在微博上发表了关于唐山地震的不当言论,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愤慨。 不到三个小时,这个始作俑者被警察逮捕了。

近年来,涉及不当言论、虚假新闻的网络事件频发。 那么,言论自由到底是什么样的自由呢? 互联网不受现实世界的法律约束吗?

言论自由是法律上人的自由权利的延伸,是公民表达观点的自由,我国宪法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示威的自由,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享有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 言论自由的基础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并不是单方面赋予某个个体不受约束的表达自由。 跨越一线的自由不仅不受保护,而且会受到惩罚。

财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自由应以守法为前提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管理是有法的。 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法律,适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创造了无边界的虚拟世界,拓展了人们的行为空间,但网络的主体毕竟是现实社会中的个人,我们在网络上的行为仍然是现实行为的表现。 根据我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采用网络都要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捏造和传播虚假新闻,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危害他人名誉、自尊 侵犯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新闻互联网进行侮辱、威胁、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照《刑法》的规定,可能立案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也增设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新闻罪的《网络集团新闻服务管理规定》提供了微信集团、qq集团、微博等各种网络交流工具和网络集团新闻服务

财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自由应以守法为前提

网络为人们提供了说想说、交流思想、表达意志的空间,网络空间的开放和自由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提倡自由和秩序。 依法构建良好的网络秩序,需要大家共同遵守法律,确定各种不可逾越法律基础的权利义务,多次依法治网、依法运营网络、依法上网、法治 要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和推广教育,让广大读者理性发声,依法利用网络。

财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自由应以守法为前提

总之,每个自由都有边界,网络也不在法外,网络空间的开放和自由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和现实世界一样,网络世界也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赵静

标题:财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自由应以守法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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