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69字,读完约2分钟

12月24日,今日头条认为号外关键词设定为收费关键词,排他性宣传号外宣传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号外科技有限企业、杭州号外网络科技有限企业化解不正当竞争纠纷,经济损失500万元,合理支出10万元。

原告号外科技有限企业、杭州号外网络科技有限企业是8834号外注册商标、16821594号外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于年5月11日在线提供号外宣传功能,为顾客提供在线社会交流网络服务、新闻发布等服务 杭州号外网络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杭州号外企业)是北京号外科技有限企业的100%控股企业,是全国第一家以号外为号名的科技企业,拥有号外网络域名。 今日头条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北京字节跳动企业)的信息推荐引擎产品。 北京今天的顶级科技有限企业是号外宣传产品的服务签约者。 年9月,原告在百度各搜索引擎、今天的首页上,以号外宣传号外今天的首页(以下统称涉案关键词)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搜索展示的结果首页采用了今天的号外功能, 百度的经验,头条号外功能开始测试,除了涨粉以外,找到精准客户的方法越来越多。 一分钟的动画更方便了今天的头条[号外1功能-腾讯视频、10万+,点击号外限时优惠活动在线等宣传链接,在今天的首页点击号外宣传链接,点击客服协议“号外服务协议”

财讯:北京号外、杭州号外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

原告号外科技有限企业、杭州号外网络科技有限企业认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企业、北京今日顶级科技有限企业未经涉案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服务和类似服务上采用与涉案商标相同的商标,足以导致原告享有商标专用权产品的公众混淆。 将涉案关键词设定为收费关键词,通过网站号外宣传功能侵犯涉案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排他性宣传号外宣传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利用顾客充值方法、流量和潜在顾客增加方法获利,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财讯:北京号外、杭州号外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题:财讯:北京号外、杭州号外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

地址:http://www.cmguhai.com/cxjrkj/18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