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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发布了关于国内航空企业、机场实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相关业务情况的通知,对国内航空企业公布的运输总条件、机上延误应急预案中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复印件及补偿方案进行了总结。

根据《通告》,三大航空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确定,航班在停泊地点延误或被取消,或为国内航班做好准备,不论何种理由,都为乘客提供餐饮和住宿服务。

与晚点赔偿相比,三大航的补偿条件一致: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度、机组等航空企业自身原因,航班延误,航空企业根据晚点的现实情况,为旅客提供经济补偿。 4小时(含)以上延误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延误人民币200元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

东方航空的补偿条件中,包含很多因商务而延误或取消航班的补偿条件,补偿旅客的既是东航自身,也是东航的地面服务代理人。

但是,5家航空企业坦率地说,无论什么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都不会提供经济补偿。 这五家公司分别是中联航空、西部航空、乌鲁木齐航空、春秋航空和桂林航空。 也就是说,乘坐上述5家航空公司的航班被延误或取消,只能甄别。

标题:财讯:航班延误有补偿了!42家航空企业公布最新延误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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