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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广州市政府在15届117次常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贯彻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66项具体措施。 其中,广州加快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开展境外人员国内移动支付试点,支持房地产跨境抵押登记,试点将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购买的自住住房抵押给港澳银行,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

财讯:广州将支持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  便利港澳居民内地购房

支援港澳保险机构

在南沙设立经营机构

《方案》提出,广州要加快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 推进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加快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领域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目前,广州正在协助国家相关部委进行交易所落地和交易品种的研究储备。

并支持相应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南沙区设立经营机构,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从业或居住、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售后服务。 支持广佛优质快速发展融合试验区引进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将获得绿色金融,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合作。 方案》提出,广州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

并且,广州将逐步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的平台功能,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的环境权益和金融服务平台,推进碳排放权抵押贷款、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等碳金融业务创新。

此外,广州还将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的成立,设立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绿色金融协会、广州绿色金融服务中心。

银行跨境支持

港澳项目放贷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高外汇兑换和跨境流通采用的便利性是《方案》的重要文案。

《方案》提出支持广州地区银行在宏观审慎的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 支持港澳银行通过穗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融资服务。 支持广州房地产跨境抵押登记,试点将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购买的自住住房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购买。

《方案》还支持符合各类条件的港澳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新建内地法人总部、分行和专营机构等途径在广州地区开展业务。 在广州试点研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跨境业务。 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广州创新型公司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广州创新型公司赴港澳融资、上市。

开展海外人员

国内移动支付试点计划

方案》提出,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与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方案》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吸引港澳地区和国外各类社会资金,安全有序地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支持非投资性公司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与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展金融债券等多方面的合作。 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录用规模和范围。

在进一步提高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方面,《方案》强调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广州风投机构联合港澳投资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依托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助力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 推进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与香港知识产权交易所等境外机构的合作。 大力发展金融科学技术,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范围。 支持海外人员国内移动支付考试在广州的推广。

财讯:广州将支持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  便利港澳居民内地购房

在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方案》强调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推进大湾区金融监管信息表达协调机制的建立,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监管沙箱。 (吴雨伦)

标题:财讯:广州将支持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 便利港澳居民内地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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