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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证监会宣布,自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请。 这标志着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快,相关规定比原计划提前8个月出台。

上证报从外资控股公司获悉,外资机构已经有百分之百控股股份的意向,等待时机成熟后将在监管许可内进行操作,进一步发挥国内外业务的协同特点。

证监会表示,根据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经统一研究,自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企业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设立证券企业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 一步继续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布局,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切实做好各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有效做好合资或外商独资证券企业的设立或实际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财讯:证监会: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券商外资股比限制

早在4月底,证监会宣布实施《外商投资证券企业管理办法》,相应更新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确定了三个重要副本:新建合资证券公司全面开闸,外资在中国证券领域实现参股调控,合资证券公司参股,

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措施》,将比2021年原定的证券企业、基金管理企业、期货企业外资股提前到年。 年10月,证监会宣布,将从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企业外资股比限制。

财讯:证监会: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券商外资股比限制

东兴证券非银分解师刘嘉魏在上证报中表示,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被取消,短期内证券领域的竞争将加剧,可能引发新的价格战,对非地区中小证券公司造成一定的冲击。 但从中长期来看,外资证券公司的加入将产生鲶鱼效应,加快领域结构重构,加快各项业务转型,完善经营机制和风控机制,使证券企业经营更加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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