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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北京市海淀区的吴先生最近很不舒服,春节前她刚在小区楼下的一家洗衣店充值了1000元预付卡,只录取过一次。 但几天前,她突然发现那家店去了大楼空了下来,但自己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我在这家店洗衣服快4年了,服务关系比较稳定,所以店员说充值1000元可以享受8折优惠的时候,我没想到就充值了。 说到这件事,吴先生很无奈。

实际上,像吴先生这样遭遇预付卡垫脚石的顾客不在少数。 近年来,预付卡的费用在洗涤、饮食、健身房、美容整形、教育培训等领域很流行。

预付卡的费用是指客户向预付卡发行人预先支付一定的资金,取得费用证明,每次按时取得商品或服务,客户从中得到一定的优惠。

但是,由于新闻不对称、规则不完善、监管不力等原因,发生在商家到大楼做空、客户资金打水漂的时候。

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引发肺炎疫情的影响,一些商家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的现金流吃紧,预付卡的费用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记者调查显示,除消失的商家外,一些还正常的商家单方面宣布暂停预付卡支付,客户将不得不采用现金交易。 关于何时可以重新开始使用预付卡,业者没有给出确定的回答。

那么,如果客户遇到上述问题,只能自认倒霉吗? 对于预付卡雷区,客户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预付卡的规定,付费客户与商家实际签订了费用服务合同,并选择了预付卡的形式进行收费。 如果商家停止使用预付卡,只支持现金支出,这是一种变更费用方法,没有法律依据。

相比之下,商家去大楼空了,客户退钱也没问题。 如果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楼宇空置,则商家不能因疫情防控措施而停止营业或无法履行。 因合同法第1178条规定的不可预见、不可用、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不可抗力违约的,要求减轻或者免除其责任。 北京市中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菊说。

财讯:以后预付卡资金“打水漂”? 我们客户可以这样维权

张晓菊说,即使受到疫情的影响,商家也必须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不能有人去大楼腾空。 国家要求复职后,不能以此为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商家的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应当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作为客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服务方法,将在线服务改为在线服务。 张晓菊说,当然,变更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客户不接受合同变更,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商家返还相关费用。

如果采取预付款办法的经营者在涉案案件中金额较大,但不是因商家的具体事实而不能履行的情况,而是利用疫情选人去楼,其行为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采取隐瞒真相等诈骗手段,欺骗对方当事人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客户可以保存相关发票、合同、交易记录,并通过选择报警等方法进行处理。

财讯:以后预付卡资金“打水漂”? 我们客户可以这样维权

客户还可以拨打12315向商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采取维护合法权益等行政手段。 (郭子源)

标题:财讯:以后预付卡资金“打水漂”? 我们客户可以这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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