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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法行申12405号行政裁定书中确定了征收城市房屋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9至13条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应当符合以下主要条件和程序。

【条件1 :建设项目符合四计划一计划】

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需要按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征收房屋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年度计划。

据此,四计划一计划是检验某房屋征收决策是否合法的重要条件。 有没有计划看看涉案项目是否是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类的项目?

有趣的是,有关项目是否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四个计划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条例》第8条的规定并不是单独用作衡量一个项目是否合法启动的标准,应当结合第9条的上述规定审查确定。

【条件2 :制定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征求意见,改编,公布】

根据《条例》第10-11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共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征求意见,及时公布根据公众意见改编的情况。 由于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许多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的情况制定修改方案。

据此,围绕直接关系到被征收者切身补偿好处的征收补偿方案展开的一系列事业如下。

后新闻市、县政府编制论证发表征集意见30天内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征求意见情况发表符合多数要求的听证会根据意见的编制修改情况发表

【条件3 :在社会稳定风险判断和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决策】

《条例》第12条规定:

①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判断

②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人数较多时,应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决定。

数量众多的认定标准由各地方规定制定。 少则50人以上,多则1000人以上,必须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策的步骤。

【条件4 :征收全额补偿费用、专家记忆、专项资金专用】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精神,全额到位,意味着用于征收补偿的货币、安置房、周转用房等数量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可以保证所有被征收人依法得到补偿和妥善安置。

征收包括实物和货币两大块在内的全额补偿费用,是两者之和,在提供实物补偿的情况下,可以从总额中扣除相关费用。

专家记忆要求房屋征收部门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存储管理某一项目的补偿资金,不得与其他费用混在同一个账户。

【条件5 :房屋征收决定依法公告】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通知完善的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和行使期限等若干事项。

标题:财讯:城市房屋征收须满足这5大条件:专户存储 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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