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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机构(联合主经销商) :民生证券株式会社

联合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企业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803号文批准,招股意向书及其附件披露在中国证监会5个指定网站,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股票发行推荐机构

投资者关注此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和支付、股票报废解决等方面,认真浏览今天刊登的《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发行初步询价公告》,具体要点如下。

1、投资者每年7月13日( t日)在线和网上购买时,不需要支付购买资金。 此次网上购买申请日期为与网上购买日相同的年7月13日( t日),其中网上购买时间为9:30-15:00,网上购买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网上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剔除预定订单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上投资者预定订单总量的10% (结合最高申报价格明确的发行价格,对该价格的申报应

3、网上投资者应当主动表示购买意向,不得全面委托证券企业代为购买新股。

4、网上投资者应根据《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布初步销售结果公告》,于年7月15日( t+2日) 16:00前,最终以明确的发行价格和获得数量及时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签署新股后,应根据《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其资金账户于年7月15日( t+2日)预留全额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支付由投资者所在证券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推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销售。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本次发行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将中止此次发行,并对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新闻发布。

6、较有效报价的网上投资者未参与购买或接受初步销售的网上投资者未及时全额缴纳订金的,应视为违约,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在12个月内累计发生3次中标后低估支付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企业债券、可转换企业债券。

此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7月2日

标题:财讯:科思股份新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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