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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昨天( 7日)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网,了解《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根据《条例》,确定了租赁和租赁行为、租赁公司、经纪活动、扶持政策、服务监督等项目的复印件。

其中,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条例》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例如厨房、厕所、阳台、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能出租居住。 另外,区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确定当地实际单间租赁人数和人均平均租赁面积。

对擅自提高房租等行为,《条例》确定,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也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对群租等行为的发生,《条例》规定,承租人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采用租赁房屋,不得破坏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不得变更房屋承重结构。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室内设施或者变更房屋的其他结构。

另外,《条例》还确定,出租人和承租人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通过房屋网签名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房屋租赁公司租赁住宅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促进住宅租赁,房屋租赁公司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办理住宅租赁合同网签并备案。 另外,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租赁住房市场租赁水平的新闻。 如果租金上涨过快,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财讯: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另外,关于社会关心的虚假房源的公布、顾客新闻的泄露和不正当采用等,条例也规定了停业和罚款等处罚措施。

标题:财讯: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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