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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公司进一步降低公司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事制度改革。 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繁荣快速发展,经营者环境大幅改善。 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不准入营地现象依然存在,广泛的准入监管、协同共治能力仍需加强。 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经营者环境的构建,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的潜力,激发公司活力。

财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为公司松绑减负激发公司活力

《通知》确定提出四个方面12项改革措施。 一是推进公司在网上的处理。 全面宣传公司开办,将公司开办时间控制在4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提高公司开办服务能力。 二是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加大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力度,支持各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开展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考试。 提高公司名自主申报系统的核名智能化水平,加强知名公司名的字号保护,建立名称争议解决机制。 三是简化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 将建筑用钢筋等5种产品的批准下调至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化肥产品从目前的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 完全强制产品认证制度从出口简化内销产品认证流程。 延长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考核等应急措施,全面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网上审批。 让第三方评价机构公布公司基准排名,形成年度公司基准领导名单。 四是加强案件事后监管。 加强公司新闻公示,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智力监管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补充要点监管,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健全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依法查处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财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为公司松绑减负激发公司活力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聚焦公司生产经营痛点,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员工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员工协作力。 市场监管总局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实务指导,及时总结宣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经验方法,协调处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成效。

标题:财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为公司松绑减负激发公司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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