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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抓紧落实《条例》,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拟于5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开展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强化执法活动。 严厉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

财讯:北京“垃圾分类”下月起强化执法  观察啦!

4月27日,北京市城市管委会副主任李如刚在年度垃圾分类进展情况通报会上表示,北京市整体垃圾解决设施的解决能力稳步提高,能够满足垃圾分类解决的诉求。 全市共有垃圾分类指导员2万多人,开展着垃圾分类引诱推广、分类整理、投入监督等工作。 要加强垃圾分类全系统建设,稳步稳定,使垃圾分类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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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如刚介绍,整个北京市设有垃圾分类站11.3万余座,有厨房垃圾运输车1259辆,其他垃圾运输车6412辆,密闭式清扫站/小型垃圾中转站980辆。 各区按照统一布局进一步规范垃圾收集网站,优化垃圾收集车辆和密闭式净化站。

据介绍,截至去年3月底,北京全市现有生活垃圾解决设施44座,总设计解决能力达到32711吨/日。 其中焚烧设施11座,能力达到16650吨/日的生化设施23座,能力达到8130吨/日的填埋设施10座,能力达到7931吨/日。

公司责任主体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修改,并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未执行分类管理责任的,责令立即纠正,并处以罚款。 另外,居民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的违法行为时,使用诱惑、阻止教育、书面警告和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很重要。 根据《条例》,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制止。 不遵守制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并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书面警告。 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应受处罚的个体,自行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作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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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条例》规定,禁止在北京市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 超市、商场、贸易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 不可以免费提供塑料袋。 北京市市场监督局也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采用超薄塑料袋、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 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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