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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网消息,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印发《地方预算机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南(年版)》的通知。 通知指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得低于60万元。

关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投标额标准。 为了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降低行政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不得低于50万元,市县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不得低于30万元,政府工程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额标准不得低于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建设相关货物、服务公开招标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财讯:最新工程项目采购包括服务的采购限额标准不应低于60万元

关于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项目。 各地可以根据《地方目录和标准指南》,明确本地区实际上本地区货物、服务类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项目,并根据《地方目录和标准指南》适当增加品种,大致不超过10个。 结合各地区,可以实际明确各品种的具体执行范围、采购限额等。 政府采购工程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中,各地结合当地地区实际明确。 集中采购目录基本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自身业务优势自行明确,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实施。

财讯:最新工程项目采购包括服务的采购限额标准不应低于60万元

关于《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南》的执行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地方目录和标准指南》明确的项目范围、限额标准等,结合本地区实际,逐步调整本地区的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规定实施。

标题:财讯:最新工程项目采购包括服务的采购限额标准不应低于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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