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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将让2亿5千万人享受减税红利,官方数据预计减税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那个14、5时期税收还会继续改革吗? 减税规模会扩大吗?

财政部部长刘昆作出了回答。 他最近写道,十四五期将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及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收入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整吸引国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14、5期税费改革将继续进行,但重点不是大规模减税,而是税制更加公平。 未来经营收入有望率先进入综合收入,部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望提高,国外高级人才税费税率有望适用较低税率。

纳入经营收入或综合收入

年以前,我国的所得税由于分类征收模式,即不同类别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扣除标准等不同,所以不同类别的所得税负担不同,违背公平。 因为这个国际上使用分类征税单一模式的国家极少。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年正式开始的第七次税改重建了税制。 其中一大措施是首次引入了综合计税模型。 即把以前的工资、劳务报酬、专利权录用费、稿酬统一为综合所得,采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确保对这4项收入适用相同的税率,而不是以往不同的税率,显示了公正性。

综合计税对纳税人的合规性和征管能力要求较高。 上次改革只需将上述四项收入纳入综合收入,对经营所得、利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收入,采用分类征税方法,按规定计算个别所得税。 据此,我国初步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费体制。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梁季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我国的税收属于小综合、大类,综合征税模式更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即在调节税收特点、强调共同富裕的战术背景下,特别重视税收对收入的调节作用。 这是为了继续扩大综合收入范围。

刘昆上述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收入范围表现,意味着14、5期目前分类征税的部分收入,将纳入综合收入。

目前我国的综合收入范围比较狭窄,为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作用,提高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大部分收入应该纳入综合收入。 未来经营收入有望率先进入综合收入,但目前的综合收入基本上是劳动收入,而经营收入是资本与劳动的结合,具有劳动收入的共同特征,因此可以纳入。 另外,在国际上,其他国家一般将经营收入纳入综合收入。 此外,可以考虑将财产租赁所得也纳入综合所得。 中国政法大学的施正文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财讯:官方数据预估减税规模超过5000亿元  减税规模还会扩大吗?

梁季认为,首先可以考虑纳入生产经营所得,目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动性所得难以划分,目前的生产经营所得也是累进税率,改革也很容易。

经营所得种类比较广泛,由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者、合伙公司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在国内注册的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对公司、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以及分包、转借所得等。

计税模式中,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明显不同: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扣除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余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总额扣除价格、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 综合收入适用3%~45%共7个阶段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收入适用5%~35%共5个阶段的超额累进税率。

本文认为,个体工商户等吸收就业主体,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适用更高的边际税率,部分个体户等的税负有可能上升是难点。 将来可以考虑适当降低综合收入45%的最高边际税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术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综合所得税制是最公平的,但考虑到征管和其他现实因素,目前中国选择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其他还不是综合性的,都有可能被纳入。 任何纳入都有影响,必须综合判断经济、社会等的影响,防止由此带来的其他风险。

特别扣除标准调整

前税改的另一大亮点是引入了6个特殊的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人特殊赡养扣除。 目的是考虑个人和家庭实际支出负担的不同,赋予相应的税额,使所得税体制更加公平。

刘昆表示,下一步将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这意味着特别追加扣除将进一步改革。 此前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介绍,根据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民生支出的变化情况,个人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将在执行中动态调整。

杨志勇认为,下一步完全的特别附加扣除首要是扣除标准的动态调整,进一步帮助个人和家庭的负面。

目前,除个人大病医疗允许在8万元限额内实际扣除外,其余5项专项附加扣除均采用定额扣除。 例如,每个孩子的教育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房贷利息为每月1000元,(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

物价在上升,个人相关的价格也在上升。 这是因为下一步有些特别附加定额扣除标准可能会提高。 例如,随着城镇房租上涨,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将适当提高。 加以正文的说法。

事实上,税务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出台时,提高扣除标准是政府向民众收集的一大普遍需求,最终大病医疗扣除标准从6万元提高到8万元,住房租赁标准也有所提高。 例如,一级城市扣除标准从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讲师赵艾凤认为,不同教育阶段的支出标准不同。 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子女教育扣除标准可以提高到每月1500元,高等教育阶段的扣除标准可以提高到每月2000元。

梁季提出,可以考虑房贷利息支出实际扣除,这种可操作性更强。

本文表明,专项附加扣除定额扣除操作简便,征收管理较容易。 但从公正性考虑,很明显,美国等一点国家表示,纳税人自身是允许选择定额扣除还是实际扣除,但对征管能力要求较高。

国外高端人才减税

我国目前的综合所得税边际税率最高为45%,专家认为不利于吸引国外高端人才。 为了改变这一弊端,越来越多的地方寻求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

例如,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年珠三角九市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当地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着符合当地条件的海外高端人才等,税负不会超过15%。 这与最高45%税率相比,税费负担大幅减少,有利于相关人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

除粤港澳大湾区外,上海临港新领域也在加快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的相关部门在研究北京市特定地区实施境外高端人才税费优惠政策的现阶段,海南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

杨志勇表示,要完全吸引海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就需要更好地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有助于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同时也需要与个人所得税制的完全关系相联系。 他建议降低综合收入45%的最高边际税率。

本文认为,未来有可能降低海外高端人才的最高边际税率。 例如,采用20%或25%的最高边际税率。 但是对于特定的区域,如粤港澳大湾区,我们保留了现有的税收支持政策。 当然国内也有必要降低45%的最高边际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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