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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的定义离正式辞职迎接新事物还有一段时间,在新旧产品交替的班次期,很多客户陷入是坐旧末班车还是等新东西的困境。 但是,连日来,一些保险企业放出的择优大招,给犹豫不决的顾客送上了放心丸。

11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整理发现,近日友邦人寿、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恒大人寿等保险企业根据重疾新规相继发布过渡期偏好理赔方案。 业内人士认为,重疾险理赔方案可以更有效地减少客户理赔新闻的价格,对风险厌恶型客户尤为友好。 那么在理赔过程中,客户应该如何选择呢? 客户购买重疾险时,有哪些观察事项?

优先方案竞相出台

最近,多家保险企业针对比重疾病产品发布了择优理赔方案。 这意味着客户在发生严重理赔时可以从符合原保险合同的疾病定义规范( 2007 )和疾病定义规范()两个领域的疾病定义规范中进行选择。

换言之,偏好方案是在新版本的重疾险未出现之前,向旧版重疾险客户提供两个版本重疾险理赔方案的优选条款进行理赔的服务模式。

以最初反应的友邦生命体为例,面向多余系列客户,对年11月9日(含)以后首次确诊的重大疾病,就该重大疾病申请赔偿时,适用于保险合同的疾病定义基于该赔偿大致符合原保险合同的疾病定义规范( 2007,

同样,平安人寿自2007年11月5日起对申请同一产品的顾客发布偏好理赔方案:采用2007版标准定义的旧产品,可在2007/标准定义中选择应对该疾病的疾病定义作为赔偿依据。

此外,中国人寿、太保人寿保险和恒大人寿也相继公布了这种偏好索赔案。 各方案在赔偿机制上大同小异,首要区别在于适用范围方面,如中国人寿优选方案适用于年11月5日版重大疾病规范发布后首次确诊保险条款所述重大疾病的顾客。 平安人寿适用于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申请日,为年11月5日(版标准定义公布之日)以后。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选择理赔? 对此,友邦人寿官员表示,其偏好理赔程序在解决全佑保单理赔时,事先评估该理赔申请在新定义中的赔付额是否优于旧定义,对该理赔在新定义中的赔付额大于旧定义中的赔付额时,理赔环节积极向顾客发送照片 他询问是否确认新定义中的赔偿,并介绍说,如果客户确认接受,该索赔额将限于不同意新定义中的执行或新定义中的赔偿额。

财讯:“择优”方案争相出炉 客户在购买重疾险时还有那些观察一些事项呢?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的理赔偏好规则都局限于疾病定义方面,提起轻症并不适用,原保险合同的其他任何约定都不变。

新版怎么选?

据保险分解者介绍,甲状腺癌、双耳耳聋、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情况下,旧版本的重疾定义要求的阈值更低。 重大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重症阿尔茨海默病、重症运动神经元病、主动脉手术等高发疾病等在新版条件下较为缓慢。

以甲状腺癌为例,新版重疾的定义中,甲状腺癌按重要程度赔偿,即tnm分期ⅰ期以上的,按重疾赔偿。 即购买50万元保险金的重疾险,确诊后理赔50万元。 在tnm分期I期以下,购买轻症赔付,即5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确诊后领取15万元赔偿金。 但是,在旧版本中,只要诊断出甲状腺癌,就会得到50万元的赔偿金。

另外,也有保险企业认为,客户申请病种为冠状动脉搭桥术,病情使用微创心包切开手术时,不开胸,达到旧版重疾定义的门槛,符合新版定义,客户选择新版方案账单更优。

很多人确实很难评价新版和旧版哪个更好。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快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选择理赔的设计适合风险偏好弱、损失厌恶感强、保险知识少、新闻价格高的人群。 他建议,保险企业可以告诉潜在的目标群体,其客户在年龄、性别、职业、婚姻家庭状况等一个或多个方面相同(相近)的现有客户中选择新版本和旧版本的比例。 从大众心理上减少潜在的目标群体是难以选择的。

财讯:“择优”方案争相出炉 客户在购买重疾险时还有那些观察一些事项呢?

除了关注理赔外,在购买保险时,客户还观察到了一些事项吗? 王向楠建议,客户可以首先分析自己的疾病风险优势,根据自己发病率高的一种或多种疾病,选择新的或旧的版本。 如果客户认为健康,选择新版本可以更好地匹配保险保障和疾病的影响。

偏好是开门见红

那么,要求客户大放水,保险企业会做出悲惨的赔偿吗?

对此,上述分解者指出,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3条的规定,保险企业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必须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医疗技术条件迅速发展的趋势。 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按照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诊断为疾病的,保险企业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一致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

财讯:“择优”方案争相出炉 客户在购买重疾险时还有那些观察一些事项呢?

也就是说,无论是否给出偏好方案,保险企业都必须按照上述方法选择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 比起保密声明,广泛报告不仅可以保护顾客的权益,还可以促进保险费的规模。 那个人补充了一下。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朱俊生也表示,采取优案是各保险企业保护顾客权益的一种想法。 明年1月31日,旧定义的重疾险必须停止销售,过渡期购买重疾险理赔时表现出色,2007年版和年度版采用更宽松的定义对顾客有利,但其中有些存在营销因素。

现在正是开门的时候,各危险企业的竞争压力比较大。 从这样的优秀方案来看,也有利于在这个特定的过渡期促进重疾险的销售。 朱俊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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