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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采用信用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建立和实施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估制度。

将来,中国将建立医药价格和丧失信用事项的目录清单,包括给予医药购销回扣或其他非法利润、实施涉税违法、垄断行为、非法价格行为等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在内进行记录。 情节特别严重的,失信公司面临失去集中采购市场的风险。

百强公司过半数有回扣问题

医药行业长时间存在回扣、垄断涨价等突出问题,是价格虚高的重要原因,医药费用迅速增加,医疗保险基金大量流失,无法承受群众负担,引导过度医疗,损害群众健康权益,扭曲经营者的环境和领域生态, 以药品回扣问题为例,据可公开调查的法院判决文件统计,年—年间全国百强药企半数以上存在给予回扣的行为。 其中频率最高的公司有3年涉案20余件,单独涉案回扣额超过2000万元。 医药上市公司的平均销售费用率超过30%。

财讯:百强公司竟超过半数存在“回扣”问题  国家医保局重拳出手

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意见》认为,建立信用评估制度的目的是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诱惑和规范作用,对回扣、垄断涨价等问题突出的失信医药公司采取适当措施,由医药公司制定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量价格相匹配的大致价格,从而使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

根据《意见》,信用评级制度发布了6个亮点副本。 分别如下所示

建立信用评估目录清单,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信用评估目录清单,将医药商业贿赂、涉税违法、垄断行为实施、不当价格行为、集中采购秩序混乱、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纳入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估范围。

建立医药企业广告自主承诺机制,医药公司参与或委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联网等,向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若干事项包括杜绝失信行为、承担失信责任、接受处置措施等。

采取建立失信新闻报告记录机制,将公司报告与平台记录结合的办法,医药公司应当主动向发生失信行为地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报告失信新闻,国家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的案源新闻共享交流机制。

建立医药公司信用评级机制,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法院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开展信用评级,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明确医药公司在当地招标采购市场的信用等级,并动态更新。

建立失信行为分级处理机制,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公司信用评级,分别采用书面警告,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者出示风险新闻,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疗耗材招标 公开向社会发布失信新闻等处理措施,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失信公司面临集中采购市场风险。

建立医药公司信用修复机制,失信行为超过一定时限或者被依法取消的,不计入信用评估范围,给予医药公司投诉和整改期,为公司消除价格中的虚高空间,消除返还或公益性捐赠的不合理利润等切实可行

据悉,信用评估制度具体由各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实施。

【国家医疗保险局权威答疑】

信用评级制度有那些创新和亮点吗?

答:首先制度以买卖合同关系为基础。 这一制度与以前流传的基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信用监管不同,首先是在集中采购的市场范围内根据买卖合同关系运行。 的方法是依托集中采购平台,以维护信用的承诺为纽带,将买卖双方联系起来,迫使医疗机构向诚信公司购买医药产品,减少或停止向失信公司购买医药产品。 医疗保障部门对公司未采取行政约束措施,公司只愿意在集中采购市场以外经营医药产品的,不在信用评级制度适用范围内,信用评级结果也不适用于公共管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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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评价基础依赖部门的合作。 医疗保障部门指导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制度,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为制度运行搭建平台。 但是,无论是医疗保障部门还是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自身都没有对医药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定性和调查,首要依靠的是法院判决和部门行政处罚明确的失信事实。 当然,如果判决中明确的失信事实被变更或取消,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也会尽快调整信用评级结果。 另外,为了及时准确地获取案源新闻,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积极推进部门整体合作,探索建立与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各部门的交流和政策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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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强调治理目标要大力预防诱惑。 建立信用评估制度,关键是要事先划定价格和营销红线,明确失信风险,吸引医药企业广告积极加强合规建设,诚信守法经营。 另外,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不追溯《指导意见》生效前判决解决的失信行为,对超过一定时限的失信行为也不反复纳入评级和处分,促使相关医药公司加快转型,给予回扣等不正当价格和默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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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意味着用行政手段强制控制医药价格?

答:一些医药公司担心信用评级、失信约束是否是药品和消耗品行业再次不再主导市场机制的改革方向,必须用行政方法限制公司的自主经营、自主定价权力吗? 这些都是对信用评价制度的误读。

首先,明确医药生产经营链的任一主体实施了商业贿赂等行为,一旦明确医药产品存在价格偏高的问题,就会暴露医药公司定价行为违法不靠谱的本质。

其次,信用评估制度基于买卖合同关系、权责对等、医药公司进入和退出集中采购市场的自由。 以消除价格虚高空间为例,这是失信公司修复信用的形式,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 不是医疗保障部门对失信公司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此外,给予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与市场经济不得划等号。 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并不是说没有监管约束,而是有红线,有低线。 正如有交通规则一样,只有更好地保障车辆自由,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爽的流通秩序和交易环境,市场机制才有发挥作用的空间。 对此,广大诚信经营的医药公司有着共识和共鸣。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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