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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纯的贷款模式和无法完全持续的情况下,信托企业需要进行自身开展金融业务的能力建设,这些对信托企业来说可能都是巨大的转变。

9月8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托企业个人信托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受访者认为,《通知》对业务前期调查、中期审批、后期催收等提出了比较具体的监管意见。 如果信托企业还想从事金融业务,就必须进行一些细致的管理。

该《通知》对本辖区内信托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的影响有多大? 信用模式还行得通吗?

很多环节都有弱点

根据《通知》,北京银保监局确定信托企业以贷款方法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属于《信托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特许经营范围,信托企业应当参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谨慎开展个人信托贷款业务。

北京银保监局指出,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相关业务在调查、审批、协议签订、放贷、收款、催收等多个环节仍普遍存在弱点,金融客户权益保护存在不足,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声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对此,北京银保监局在贷款人义务、改善业务模式、规范合作机制管理、严格管理外包风险、保护金融客户权益4个方面对本辖区内信托企业提出了要求。

具体来说,《通知》要求信托企业开展个人信托贷款业务,独立审批贷款,独立自主做出贷款决定。 信托企业不得将贷款调查的所有事项、信用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事项委托给第三方。

另外,《信托合同》中,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得作出承担实质性尽职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后管理等职责等免除信托企业贷款人义务和职责的相关约定。 受托人无需进行尽职调查或贷后管理,只对部分环节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查等。

在业务模式上,信托企业要参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重新梳理个人信托贷款业务管理机制和流程,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改善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 第一,包括建立以贷款用途真实性为核心的贷款前调查制度。 严格规范利息征收的合同签订过程建立实施双重记录管理的贷款支付管理制度。

信托企业通过网上渠道发放的具有小额、短期、分散、低风险特征的个人信用贷款除外。 但是应当参照网络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 北京银保监局指出。

信托基金业务争议很多

记者采访得知,以往在信托支出金融业务中争议较多的是解决与合作机构、金融客户的关系。 部分信托企业选择直接与金融客户交易,部分信托企业在客户筛选、催收和抵押处置方面选择了释放三方机构。 前者对信托企业是一大挑战,后者可能使信托企业在无形中面临较大的声誉风险。

事实上,今年以来,出现了不少信托企业在第三方信息平台上被金融客户投诉的情况,涉及暴力催收、贷款利息标准等问题,投诉对象均指办理贷款的信托企业。

最近,有延期还款的金融客户以信托企业不知情地出售抵押房产为理由向法庭起诉了信托企业。 记者观察到,该案在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尽管经审查未立案,但引发轩然大波,使涉案信托企业陷入涉嫌套现贷款的疑团。

部分法律风险由信托企业合作机构的违法违规产生,信托企业不直接承担法律责任,但也影响金融信托业务的稳定开展。 信托业的注意者告诉了记者。

但是,北京银保监局的这份报纸《通知》却使一切朝着明确化迅速发展。

在合作机构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信托企业必须建立合作机构的准入、判断、退出机制。 具体应当与合作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界定合作工作的若干事项范围、纠纷处理机制和违约责任。 信托企业不得接受无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和驱动器盘符等变相增信服务。

借款人在《通知》中对北京银保监局辖区内信托企业的最新要求应当建立并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面谈过程中核实借款人的身份、借款意愿、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因素的真实性,并与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核对。 另外,借款人以房屋为抵押申请个人贷款的,与借款人的面谈由信托企业工作人员完成,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

财讯:监管部门对信托消金出手   以往在消金业务中的助贷模式还行得通吗?

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

无论是前期调研、中期审批、后期催收等各方面,《通知》都提出了比较具体的监管意见。 信托企业如果之后还想从事金融业务,就必须进行一些细致的管理。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对记者说。

关于信托企业金融业务进一步精细化的必要性,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芶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内控方面,信托企业要树立合规意识,加强内部工作修炼,特别是贷款前、中、后的风控措施,是核心 在外部信息表达方面,信托企业要树立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积极倾听金融客户的反馈,加强客户信息表达和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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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这样精细化的模式中,信托企业在传统的消防业务中的补贴模式发挥了作用吗?

黄大智表示,单纯的贷款模式无法完全持续下去,需要信托企业自行进行开展金融业务的能力建设,这些对信托企业来说可能都是巨大的转变。

具体而言,北京银保监局向信托企业办理金融业务的具体要求包括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贷款面谈制度。 而且,为了实现这一点,有必要确立开展独自的灭火业务的组织结构。 黄大智补充道。

但是,苏筱支持认为,助贷模式虽然依然成立,但仍需要按规定在客户、贷后催收等层面为信托机构提供力量,在核心风控环节越来越难以代理。

记者观察到,7月公布的网络贷款新规将对金融机构、配套金融机构等产生较大影响。 从贷款前到贷款后,从放贷机构资格到合作者资格,对各参与者、各流程做了详细的规定。

从这个层面上说,北京银保监局的指示与网络贷款新规所体现的精神格格不入。 苏筱支持表示,由于资助机构参与的个人贷款既包括在线渠道,也包括在线渠道,因此此次指示涵盖了部分超出网络贷款的文案。 例如,贷款面试制度的确立等。 (吴林璞)

标题:财讯:监管部门对信托消金出手 以往在消金业务中的助贷模式还行得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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