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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国内一些房屋租赁公司因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善等原因,损害群众利益的投诉问题突出,给房屋租赁领域带来了负面影响。 西安市房屋租赁领域协会日前向西安市房屋租赁公司提出了11条诚信经营建议。

(一)不发布虚假房源新闻;。 未经发布虚假房屋、低租金、照片等房源新闻欺骗大众租房。

(2)不掩盖房屋瑕疵。 如实披露房子的真实消息,毫不隐瞒知道房子漏水和甲醛污染等不利于房屋出租的重要消息。

(三)不违反收款及恶意扣款。 不征收未标明价格的费用,不恶意扣除房屋租赁的押金、租金、其他保证金和预定金等资金。

(4)不强制提供服务。 不通过隐蔽、诈骗、捆绑服务等手段强制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服务。

(五)不采取胁迫、威胁、恶意租赁等手段驱逐租客。

(六)不捏造租赁新闻。 不实行租赁价格贯通,不囤积租赁房源,不营造房屋租赁供需紧张的气氛,不煽动租金。

(七)在不违反租金的情况下开展贷款业务。 不提供租金支出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强制或欺诈出租人签署租金支出贷款合同,不将租金支出贷款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捆绑,不利用承租人或房屋权利人的名义借入信用资金。

(八)不向黑中介提供发布新闻服务。 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黑中介提供房源新闻发布服务,房源新闻发布主体可追溯。

(9)不使用高收低租长短付等明显违背市场规律的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

(十)忠实做好开业新闻的推送和租赁合同的签字备案工作。 租赁公司在西安市开展住宅租赁经营活动前,必须注册租赁平台推送开业新闻、发布房源、进行房源核验。 自主通过租赁平台办理住宅租赁合同网上签名备案。

(十一)自主维持市场秩序。 房屋租赁公司必须慎重经营,租赁期不超过业主委托经营期,应自觉保持良好的市场交易习性。

西安市房屋租赁领域协会建议西安市各房屋租赁公司或中介机构,发挥每个领域的自律作用,加强诚信建设和信用评价,提高员工素质,规范租赁市场秩序。 (陈思存)

标题:财讯:西安市住房租赁协会发布11条倡议 不制造住房租赁供求紧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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