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543字,读完约6分钟

随着蚂蚁集团的上市,如何对金融科技巨头实行更有效的金融监管,突然引起了市场热议。

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研讨会,指出当前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解决金融快速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相关部门关注金融技术繁荣与风险管理的平衡,不会产生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毕竟,许多金融科技大机构一方面积极参与个人支出贷款、中小公司经营性贷款、个人财富管理等金融业务,另一方面以技术输出、科技合作的名义,通过联合贷款等方法迅速加大业务规模,在规避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率、新闻披露等之前传达监管指标, 一位银行合规部门的负责人向记者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相关部门严格加强金融风险管理,许多金融科技大型机构也纷纷接受监管。 例如,9月央行发布《金融控股企业监管试点办法》后,阿里集团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和监管金融控股企业,并持有浙江融信从事金融活动牌照子公司的股权。

上述银行合规部门负责人表示,金融控股企业监管办法仍侧重于牌照监管,对所有金融科技生态不一定能贯彻透明监管,在监管套期保值、政策套期保值上仍留有灰色操作地带。 因为这个相关部门一方面需要加强职能监督。 也就是说,金融科技的业务特点需要全面覆盖监管,彻底杜绝监管空白遗留的政策套期保值行为。 另一方面,必须建立监管大型金融科技大型机构的微观业务合规操作和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比较有效地防范大型金融科技企业经营不善引起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并妥善处理较大问题。

财讯:金融委强调加强金融科技监管  联合贷款“监管套利”待解

联合贷款的监督等待套利

数据显示,蚂蚁集团累计形成信贷规模21540亿元,其中98%的信贷资金来自合作银行和abs发行。

这引起了金融业的争议,共同贷款模式是否游离于监管之外实现野蛮生长。

联合贷款是目前金融科技大型机构和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合作模式,金融科技巨头提供客流量、配套风控、数据支持、技术输出等技术服务,银行拥有金融科技巨头的这些支持,广泛的个人客户或 双方根据共同贷款业务的收益分成利润。

作为实际合作的一部分,大型金融科技大型机构提供的客流量、配套风控、数据支持、技术输出等服务,一方面提高了放贷业务的效率和业务规模,另一方面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运营压力。 一家城商行互联网金融部门主管向记者表示,运营压力是指大型金融科技大型机构要求联合贷款通过率在80%以上,他们提供的10人借款申请,意味着银行必须同意放贷给8人。

财讯:金融委强调加强金融科技监管  联合贷款“监管套利”待解

另外,他发现银行放贷,要承担资本充足率、坏账率、表内信用加杠杆等监管要求,但金融科技大型机构没有同样的监管压力,要求银行继续扩大联合放贷资金规模,创造更大的利润

这家城商行的网络金融部门主管个人直言不讳,有时构成不公平的竞争。 具体来说,银行承担着资金价格和相关贷款监管要求,但只能获得相对微薄的利润份额(有时只能获得2-3个百分点的利差收入),而金融科技大型机构则获得客流量、配套风控、技术输出、数据支持等技术服务。

招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丁安华表示,联合贷款的本质是信用分工,将信用流程分为资金获取(吸收存款)、客户寻找、信用判断、风险定价、贷款发放、风控模式建立、贷款后管理等7个环节,大型金融科技大机构联合贷款 因为目前的全球金融监管体系是基于金融机构如何防止在资金和贷款发放过程中发生较大的操作风险

从某种意义上说,金融科技大机构通过信用分工,巧妙地让银行承担金融监管职责,自己身处无监管的真空地带,受益于各类金融服务的丰厚利润。 上述城商行网络金融部门主管向记者指出。 特别是许多金融科技大机构只有用极低的资本金,才能通过合作银行的联合放贷方法撬动数百倍的资金杠杆获得丰厚的贷款利息,并且成功规避了之前流传的金融机构在资本充足率、放贷风险准备方面的监管要求。

财讯:金融委强调加强金融科技监管  联合贷款“监管套利”待解

记者很多人都知道很多金融机构担心金融科技大机构的存在太大而不会倒下。

事实上,这种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并非杞人忧天。 一位国内大型银行风控部门总监向记者表示,相关部门发布《商业银行网络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银行要自主拥有风控决策模式,但由于大型金融科技大型机构在获客、数据采集拆解方面具有强大的特点, 指出许多中小银行联合发行风控决策模型,也依赖这些金融科技大机构,突然发生数据观察错误和模型错误,从而导致巨额信贷损失造成银行系统局部系统放贷风险。

财讯:金融委强调加强金融科技监管  联合贷款“监管套利”待解

功能监管能治好吗?

实行联合贷款比较有效的监管绝非易事。

毕竟,联合贷款首要由合作银行投入,大部分信贷资金不在金融科技大型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中。 因为这并不一定会根据资产负债表之前传达金融业务监管框架,适用金融科技大机构。

相关部门也观察到了这一问题,相继出台了《金融控股企业监管试点办法》等措施,对涉及大量金融业态和金融业务的金融科技大型机构进行监管。

多位银行家表示,仅靠《金融控股企业监管试点办法》等现有监管措施仍然不够。 另一方面,继续牌照监管思路,未必能透明监管金融科技生态多、杂产业链和操作流程。 另一方面,不同的监管部门对不同的金融业务牌照有各自的监管权,可能会带来不同监管政策之间的套期保值操作空间。

许多记者了解到,目前许多银行力量都在相关部门对金融科技大机构开展职能监管。 职能监管( functional regulation )是指根据金融活动的性质进行监管,对相同职能、相同法律关系的金融产品按照相同的规则接受一致监管。 以信贷业务为例,凡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无论是提供资金、风控模式,还是得到客户渠道和技术支持,都应当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从而实现对金融科技生态所有操作环节和模块的透明监管,消除其中隐藏的监管套期保值和监管行为。

财讯:金融委强调加强金融科技监管  联合贷款“监管套利”待解

上文提到的城商行网络金融部门主管认为目前还很难实行职能监管 另一方面,许多中小银行未必拒绝公开自己的核心风控决策程序。 这既暴露了他们金融科技大机构数据的真实情况,引起监管部门的严格问责,又存在金融数据流难以跟踪、难以控制等难题,监管滞后,无法及时发现部分金融科技生态内在的系统性风险。

他表示,随着金融科技大型机构目前参与的金融业务规模超过万亿,如何比较建立微观业务合规性和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一系列监管措施,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妥善处理较大问题,监管部门知情 (陈植)

标题:财讯:金融委强调加强金融科技监管 联合贷款“监管套利”待解

地址:http://www.cmguhai.com/cxxw/1363.html